各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使病历管理满足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需要,请各临床科室下载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医务部
2013年12月18日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