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临床路径实施病种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落实2015年安徽省深化医改主要工作任务,现调整各科室2015年临床路径实施病种(见附件1),请各科室于3月15日前将修订的临床路径实施文本书面报至医务部,并到网络中心维护路径医嘱(3月20日前完成),3月21日~3月31日试行完善,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2015年调整临床路径实施病种一览表.doc
附件2: 卫计委发各专业临床路径方案.rar
特此通知。
医务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