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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06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干字〔2024〕30号)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申请人犯罪记录核查由任教学校负责核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后,若申请人“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予以认定通过。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可与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省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王应雪;联系电话:0551-64479663。)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进行体检并合格。受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工作,在其任教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15日—5月25日17: 00)
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1),并上报申请材料,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请上传清晰的图片,否则会被系统退回),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将申报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后粘贴封面,按照封面顺序要求排放材料,见附件4)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注意:1.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申报学科要写具体学科(如:细胞生物学或骨科、内分泌科、护理学等),不能写一级学科,不按规定填写一律不通过,现场确认之后一律无法更改。
(二)申请人进行体检(5月20日-5月21日8:30后)
1.体检时请携带体检表(附件3下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好单位、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粘贴照片后统一到人力资源部盖章,拿着盖章体检表去医院体检)。
2.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健康管理中心前台,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取回。教师资格申报体检费自理(体检费174元)。
3.注意事项见附件8。
(三)现场确认(5月16日-5月17日)
5月16日,医生医技组确认
5月17日,护理组确认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高等教育学历未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中级以上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聘书人员现场开具聘任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学日历表(请提交教学管理部下发的教学日历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教学管理部公章。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学院、磨店校区代课的课表需要分别请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交)。
7.劳动合同(若无,现场补签)。
8.《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医院统一开具,申报者须在5月17日前填写【腾讯文档】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登记https://docs.qq.com/sheet/DRHJKZ3FHTkZESkJk?tab=BB08J2,逾期不予受理)。
10.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1.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需跟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
(四)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15日-6月22日)
具体安排与要求另行通知。
(五)校内公示(6月25日-7月1日)
(六)上报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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