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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部门:
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 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138号)、学校转发《关于开展 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人干字〔2024〕29号)通知精神,现开展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项目类别
1.类别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1)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受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 5 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
(2)限额:2名。
2.类别二: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1)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 5 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 3 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
(2)限额:5名。
3.类别三: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1)条件: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 5 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 3 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 40周岁。
(2)限额:5名。
二、申报提交材料
1.申请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电子版一份)
所填写的内容须附相应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连续的PDF,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2)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申请表中其他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并结题的,同时提供结题文件。
三、其他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报一项,不得同时兼报。
2.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员,不得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已获得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请有意向申报人员查看附件文件,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按“科室+姓名+申报项目”命名发至efyrlzyb@163.com,申报截止时间5月7日(周二)。
联系人:陈凤,89627。


相关附件:
· 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通知 截止日期:5月7日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15305609631(24小时)
门诊咨询:0551-63869420、63869302(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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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办:0551-63869396(8:00-11:30 ,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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