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4〕29号)和《安徽医科大学科技项目结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校科字〔2017〕33号)的要求,现对申请延期的校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15年立项,并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均参加本次结题。项目类型包括校科研基金项目和校临床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及有关附件材料(包括含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于2018年7月16日前报送医院科研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aydef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安徽医科大学校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做好结题工作;
2、根据学校财务处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联系人:程攀;电话:63869656;邮箱:aydefykyb@163.com。
科研部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