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医会科评函[2023]29号),为组织申报我省相关领域优秀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等奖励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一)医学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 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卫生管理奖授予在卫生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为提高卫生相关行政部门及卫生服务组织等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保护和发展人民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授予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华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公民。
(五)青年科技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 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项目及完成人的要求
(一)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2021、2022年连续两年进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名单但最终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三)2021、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3年推荐项目完成人。
(四)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五)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 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 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六)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通讯作者 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七)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八)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及青年科技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九)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 技术奖管理办法》及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 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 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 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或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十)推荐项目或候选人应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制度的规定,推荐材料内容按《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实施。
(十一)有违反《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工作行为准则》行为 记录并给予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个人,或有被记入科研诚信严重 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个人,不得作为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或候选人。
三、申报名额和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填写《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后,于4月6日上午10点前将汇总表报送科研部(纸质版材料送至科研部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2002289@qq.com)。
因中华医学会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有限,医院将对拟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审核、择优推荐,省医学会将视申报的数额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对最终通过的项目,省医学会将发放推荐系统用户名。
四、 申报时间
项目审核或遴选通过后,须根据《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 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在网络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推荐书内容及上传附件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上传完毕。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龚湾路15号安徽省医学会
联系人 : 胡剑平李松汪翔
联系电话:0551-62822919
医院联系人:王茺茺 联系电话:63869656
六、 资料下载网址
可在中华医学会网站科技评审栏目下载相应资料(网址:
https://www.cma.org.cn/col/col6/index.html)。
附件2.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