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第四批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19〕12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综合近三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转诊率排名前50位病种、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目录及健康扶贫集中救治的特殊病种等,经专家讨论,形成项目申报疾病参考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放宽到三级),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技术实际应用人。
(二)推广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推广相应的条件,有完善的推广培训计划和丰富的推广培训经验,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社会团体可作为协作单位与项目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推广的适宜技术是经实践证明安全可靠、符合规范和经济适用,已在一定范围内临床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适合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
(四)技术应用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能提供技术临床应用疗效以及支撑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的材料和证明。至少由两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对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成熟性、推广的可行性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行申报单位限项申报,各市限报4项(其中合肥市限报6项);中科大附一院(省立医院)和安医大一附院各限报5项,其他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限报2项。
(二)各市、各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好项目遴选、评审评定、推荐公示工作,确保推荐质量。项目内容与前三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技术不得再次申报,前三批项目见附件2。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项目推广单位。
(三)项目申报书(附件3)可登录安徽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信息管理平台下载,网址:http://ahwsjskj.wsglw.net,按要求进行填写,并与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已推广应用情况的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一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相关附件材料,简装成册)和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医院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4.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程攀;电话:63869656;邮箱:aydefyk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