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现将2018年度省科技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方式
1、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类别分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自然科学类奖、科学技术进步类奖、技术合作类奖四类,采取限额方式推荐。
2、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推荐单位在省奖励办下达的限额范围内限额推荐。2名专家联名可推荐1项省科技奖,每名专家当年推荐限额不超过1项,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本通知所称专家是指: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2000年(含)以后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创新团队)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重大科技成就奖获得者;
(4)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科学技术进步类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总体要求:
(1)知识产权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主要论文专著的详细情况,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代表性引文专著目录,并提供以上材料相应的相关原文复印件。所列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
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如实填写直接支撑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与本项目无关或关联不紧密的知识产权不得作为支撑材料列入附件内容。所有知识产权目录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不超过5项,并提供这5项核心知识产权相关原文的复印件。项目应当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以上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完成人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审;2017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完成人推荐2018年度省科技奖;列入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3)客观评价及应用证明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
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客观评价应围绕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做出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载体,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同时,提供推广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材料。填报的应用推广单位不超过15个,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产生的经济效益中,直接经济效益是指报奖完成单位完成该项目新增效益之和,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非项目完成单位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均为间接经济效益,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条件要求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重大科技成就奖的候选人,应是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论文专著仅署名国外单位的,不得列为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专著署名同时包含国内、国外单位,且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须在附件提交国际合作证明;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通讯作者应当提供同意报奖的知情证明;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
(3)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两个及以上完成人联合报奖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并承诺签名;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报奖的,应提供单位合作证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单的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4)技术合作类项目:候选人(候选组织)应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境外人员(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5、其他要求
(1)检索报告是自然科学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查新报告是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的必备材料。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需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结论(科普、技术合作、重大科技成就奖项目除外)。检索、查新机构应是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专业机构。
(2)科普项目:科普作品应于2017年1月1日之前公开出版,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3)不得推荐的项目:一是争议项目;二是不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三是2017年度会评通过项目公示后提出撤消申请的,2018年不得再次申报;四是形式审查中不具备申报资格条件的项目(参考附件1)。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参考附件2、3)及主要附件材料要求
1、推荐书的要求:
请各报奖人根据填写要求(附件4、5)认真填报推荐书。推荐书的内容应当完整、规范,文字描述应当准确、客观。多个单位(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数量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报。推荐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2、主要附件的要求:
(1)电子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电子版:代表性论文提交全文,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原文,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论文为1个PDF文件。代表性引文论文提交首页、引用页、文献页,专著提交首页、版权页、引用页及文献页,以PDF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8篇,即每篇引文为1个PDF文件。检索报告(全文)以PDF文件提交;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总数不超过23个。所有电子版附件不超过40个。
科学技术进步奖附件电子版:核心发明专利提交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含摘要页、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以PDF文件提交;查新报告(全文)以PDF文件提交;其他电子版附件以JPG文件提交。电子版附件合计不超过50个文件,其中PDF文件不超过6个,JPG文件不超过44个。每个PDF/JPG文件只能包含一个独立内容。
(2)纸质版附件要求:
自然科学奖附件书面版:代表性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版权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代表性引文专著提交引用页,总数不超过8篇(页);其他附件不超过24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40页。
科学技术进步奖附件书面版:核心知识产权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以及相关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总数不超过5页;其他附件不超过45页,内容应与电子版附件一致。纸质版总页数不超过50页。
(二)报送截止时间
推荐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30前报医院科研部,推荐材料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打印;上述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电子邮箱aydef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63869656。
科研部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