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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办公室(基层医疗部)

 

预防保健办公室(基层医疗部)是医院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医院预防保健和基层医疗管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预防保健办公室
1.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医院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监测、报告、培训和督查工作。
2.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相关管理制度,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培训和督查工作。
3.做好死亡病例、肿瘤病例上报管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4.做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督促临床科室按规范开展相关预防和诊疗、信息报告工作。
5.做好妇儿保健相关管理工作,定期上报育龄妇女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据,督促临床科室开展死亡病例评审。
6.贯彻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签发、补发、换发等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7.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规范,做好新生儿免疫规划(乙肝疫苗、卡介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管理工作。
8.做好母婴保健合格证书和产前诊断证书人员资质管理、培训和备案工作。
9.积极参加各级疾控、妇幼机构组织的相关会议和培训,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医疗部
1.负责与经开区开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合作相关工作,对接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一体化运营管理,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基层。
2.建立基层医疗管理机制,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监督考核;协助管理医院选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完善基层医疗协调机制,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院本部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收集、掌握、反馈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基层医疗相关政策文件,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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