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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含卫生管理)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12   浏览次数:
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3〕19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拟定于2023年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试室安排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范围
  2023年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请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材料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且一律不予补报。 (一)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线填写《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考点务必选“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单位名称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可多字或少字;注意:单位名称输入时候,请输入关键词。在系统跳出的单位名称中进行选择)
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不得上网修改。
  (二)报考人员须于5月16日至5月17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前往省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者,将不能参加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
  1、《2023年度安徽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表》
  2、参评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专业的证书);
  3、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证书原件(报考专业必须与注册范围一致);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首聘、续聘) 原件;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送审论文原件(中文核心期刊和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证明)或其他成果代表作;
备注:如论文已接收但暂未发表者,需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需证明论文已录用,并写明将于2023年9月30日前发表);同时提供一份个人承诺书(承诺论文将于2023年9月30日前发表,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8、支援基层材料(含对口支援派出计划、对口支援记录本);
  9、考试费100元/人。
  (三)考生可于2023年6月26-30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卫生管理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医学门类专业或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学历,并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卫生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皖卫人秘〔2022〕128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机考软件熟悉教学操作。
  (三)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当年不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2023年当年不符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四)学历资历等报考条件详见附件内文件规定。
  联系人:唐韵,联系电话:63869627


相关附件:
· 202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文件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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