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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卫健委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3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2.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经认定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3.报名参加2023年度的考试人员,其取得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在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在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增加中医内容。自2024年起,专业目录中将取消204、374、311、314、360、363专业代码,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2023年报考204、374、311、314、360、363专业类别并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原专业对应的新专业时,可保留2023年考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4月15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6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4月16日

 14:00-16:00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5日、16日、22日、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机考各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的通知。
三、报名方法
第一步: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结束后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第二步:考生将《申报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送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
我院现场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月4日(周三) 临床医技(主治医师、技师、药师、主管技师、主管药师)报名
2023年1月5日(周四) 护理(护师)报名
2023年1月6日(周五) 护理(主管护师)报名
审核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30
请按照时间安排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审核。不提前接收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步: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统一报省直报名点现场集中确认及资格审查,无需考生办理。
四、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网上打印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考点下拉选择:委直属。申报表中工作单位统一填写: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得多字或少字)。
3.符合申报时间及专业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规培证书。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已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现场确认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网报环节无需修改基本信息,只需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动确认,并自行完成缴费。若网报环节修改基本信息,参考新报名考生流程。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请手写签字)。
以上原件审核后退还。
特别注意:申报表打印后不允许再次登录更改网报信息,会造成申报表网报号、条形码和已提交表格不同,将无法进行卫健委考点审核。
五、收费标准
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缴纳考试费用,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成功缴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2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唐韵,咨询电话:63869627

附件1: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含报名条件)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 附件2: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含报名条件)
· 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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