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徽医科大学2019年度校聘副研究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
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构建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系,鼓励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多出业绩、多做贡献,合理调配校内人才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校聘高级职务,现启动校聘副研究员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对象
    我校非教学科研岗位在职职工,在本职岗位工作表现良好。
二、校聘副研究员申报条件、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程序及聘期待遇和职责按照《安徽医科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受聘校聘副研究员职务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9号)执行(附件1)。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1份。(注意: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需科室主任签字,盖科室公章!
    2.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3.提供目前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4.提供SCI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5.校聘副研究员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6.如有承担教学课程工作,需提供教学课程表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教学管理部公章)。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研究员聘任工作关系全校新进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我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材料报送时间:拟申报人员需要于2019年10月17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fyrlzyb@163.com,邮件名命名为“校聘副研究员申报+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63869627。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 校聘副研究员申报附件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15305609631(24小时)
门诊咨询:0551-63869420、63869302(8:00-11:30  14:30-17:30)
邮编:230601
门诊部:0551-63869453(8:00-11:30 , 14:30-17:30)
医患办:0551-63869396(8:00-11:30 , 14:30-17:30)
版权所有: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皖ICP备11015496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9102000817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或素材来源于互联网搜索,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予以删除,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