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03   浏览次数:
各科室、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高地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大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力度,支持其积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术科研水平,根据《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皖人办发〔2001〕48号),省人社厅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我院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注意事项
1、不受理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以下电子版:(1)《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2)《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资助经费申请汇总一览表》(附件4);(3)相关证明材料PDF版1份,须合并一个PDF文件,证明材料不得超过40页(如非个人自选研究课题 ,需提供本申请项目所依托的科研项目的批件)。
2、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1)封面,主管单位为“安徽省教育厅”;(2)课题简介部分:研究起止年月:2年,如2020.01-2021.12;(3)课题资助经费预算部分:“单位匹配经费金额”、“开户银行及帐号”不用填写;(4)如果依托别的项目申报(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而非自选课题,附件必需有项目批件。
3、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2019年9月9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efyrlzyb@163.com(发送格式“姓名+科研资助经费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郭彪,电话:63869627。
三、相关要求
1、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2、2018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2017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

附件:相关电子表格 


                                     人力资源部
                                    2019年9月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相关电子表格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总值班(非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15305609631(24小时)
门诊咨询:0551-63869420、63869302(8:00-11:30  14:30-17:30)
邮编:230601
门诊部:0551-63869453(8:00-11:30 , 14:30-17:30)
医患办:0551-63869396(8:00-11:30 , 14:30-17:30)
版权所有: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皖ICP备11015496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9102000817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或素材来源于互联网搜索,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予以删除,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