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度校聘副教授聘任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取得博士学位、未申请过校聘副教授职务的来(返)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执行,详见附件1。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申报表中基层单位意见需科室主任签字,盖科室公章);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评审简明情况表》(附件3),一式7份及电子版;
3.提供1个课时本专业教学试讲教案,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4.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5.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6.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各一份;
7.如有承担教学课程工作,需提供教学课程表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教学管理部公章)。
四、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关系全校新进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材料报送时间:拟申报人员需要于2018年10月10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fyrlzyb@163.com,邮件名命名为“校聘副教授申报+姓名”)。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63869627。
人力资源部
2018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
· 附件2: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
· 附件3:校聘副教授评审简明情况表
· 附件4: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