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劳动节将至,为提前安排工作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节假日安排规定,将劳动节三天假期安排如下:
一、4月29日(周日)、4月30日(周一)和5月1日(周二)休息,4月28日(周六)正常上班。
二、具体要求:
1.劳动节期间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各专科的门诊时间仍按原时间和班次,不作调整,具体工作由门诊部负责。
2.放假期间手术室正常开放,开展常规手术。
3.各科主任、护士长、职能部门负责人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的请假制度,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医院安排的各个应急小组的成员,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合肥市,应急时由办公室、医务部统一协调。
4.节假日期间,各科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医疗及人身安全,请广大职工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