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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2017年度校聘副教授申报及续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
各科室、部门:
    2017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同时,对于聘任到期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开展续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校聘副教授申报工作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2017年取得博士学位来(返)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执行,详见附件1。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提供《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附件2);(申报表中基层单位意见需科室主任签字,盖科室公章)
2.提供1个课时教学试讲教案1份;
3.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4.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5.如有承担教学课程工作,需提供教学课程表复印件1份(加盖教学管理部公章);
6.提供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二、校聘副教授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2-2014年受聘校聘副教授岗位期满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11及年以前受聘校聘副教授岗位且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再续聘范围内。
    考核要求见《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8〕8号),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1.考核对象填写《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
2.提供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同上)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4.如有承担教学课程工作,需提供教学课程表复印件1份(加盖教学管理部公章)。
三、相关要求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8日(周四)中午12:00前需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fyrlzyb@163.com),逾期不补。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63869627。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
· 附件2: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
· 附件3: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
· 附件4:校聘副教授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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