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22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开始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和表格见附件),请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本次仅限国外访学研修项目申报,拟申请国内访问学者的2018年国内访学项目另文布置时再申报推荐。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请查阅2018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立项原则
1.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制定引进、培养人才工作规划,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切合学校实际。
2.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中心的原则。鼓励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办学道路。
3.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大力推进现有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三、项目有关要求
1.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学校和附属医院自行解决。如无法落实相关经费,不得申报。
2.省教育厅将组织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如发现已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无经费支持,将予以撤项并通报处理。
3.立项程序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学校应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后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合格性审核,并予以公示、备案。未达到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公示有异议并核实将不予备案。同时将核减该校下年度推荐项目指标。
4.各校立项的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和公示,并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将已验收项目情况,以学校正式报告形式统一报至教育厅人事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拟申报人员于2017年11月15日12:00前将项目申请表、附件材料、汇总表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以及个人的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需要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单位-姓名”,以及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efyrlzyb@163.com)。
附件材料的报送要求:请根据申报的项目要求准备,职称、学历学位、身份证、高校校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外语水平等必须的证明材料放进附件里面,汇总表中“近5年主要代表性成果、项目简介等有限定字数的”请勿超字数。
联系电话:63869627,联系人:郭彪
附件:2018年高校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资料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2018年高校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