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三届江淮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7〕489号)文件精神(附件1),安徽省第三届“江淮名医”选拔和培养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安徽省“江淮名医”选拔培养方案(试行)》(附件2)的具体规定,现将我院开展第三届“江淮名医”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3名
二、推荐范围:在职临床医师,具有临床、中医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医疗人员。
三、申报要求:请符合条件人员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如实填写《江淮名医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并于2017年11月10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版《基本情况表》经本人签字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fyrlzyb@163.com。支撑材料待正式确定推荐人选后提交。
联系人:唐韵、郭彪,电话:63869627。
附件1:《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三届江淮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卫人秘〔2017〕489号)
附件2:《安徽省“江淮名医”选拔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3:《江淮名医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人力资源部
2017.11.7
相关附件:
· 附件1: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三届江淮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 附件2:安徽省江淮名医选拔培养方案(试行)
· 附件3:江淮名医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